为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本科人才培养质量,打造学校高水平教学创新团队,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高水平教学创新团队遴选认定工作的通知》要求,经个人申报,二级学院推荐,教务处初审,学校组织专家评审,拟认定“企教融合实践教学创新团队”等19个教学团队为集宁师范学院教学创新团队,并按照评审成绩排名,拟推荐“企教融合实践教学创新团队”等前4个教学团队申报自治区级教学创新团队,具体清单如下表,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9月11日——9月15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通过来电、来访等形式反映。
联系人:刘银波
联系电话:8989013
教务处
2023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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