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校内公告 > 正文
关于2023届实习工作先进个人的评选结果公示
时间:2023-06-27  阅读 次  发布者:  供稿: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范,充分展示我校实习工作成果,发挥先进典型的模范示范作用,根据《关于评选2023届实习工作先进集体、优秀实习指导(带队)教师和优秀实习生的通知要求,经各二级学院申报、学校评审,拟确定郝晓宏70名教师为优秀实习指导(带队)教师、代委鑫77名学生为优秀实习生,现予公示。如有异议,请向教务处反映。

公示时间:20236月27—6月29

联系电话:0474-8989013

附件1 集宁师范学院2023届优秀实习生一览表.xls 

附件2 集宁师范学院2023届优秀实习指导教师一览表.xls




集宁师范学院教务处

2023627


上一条: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重点领域隐患排查和安全管理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2023届本科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创作)评选结果的公示

关闭

学校地址:内蒙古乌兰察布市工农大街59号   联系电话:0474-8989129

备案:蒙icp备17004793号,Copyright 2014 集宁师范学院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新闻投稿:jnsfxyxcb@126.com    蒙公网安备 15090202000052号